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期末考试形式
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需要确定考评方法,适时建立课程考核全程化、评价标准多元化、考核方式多样化的课程考核新体系,注重考核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考核结果符合学习效果。采用试卷考试的课程,可灵活调整平时成绩与期末卷面成绩比例,从而能够更加准确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和水平。
二、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
1.考查课安排:第十七周(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结课并随堂进行。
2.通识必修(考试)课:第十七周结课,通识必修课考试集中安排在第十八周进行。
3.专业课(考试)安排:第十七周结课,专业课考试集中安排在第十九周进行。专业课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4.辅修、微专业考试安排:第十八周周五全天(6月28日)进行辅修、微专业课程考试。
5. 考试课程应根据各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由各开课单位安排。
6. 在两个校区采用同一套试卷考试的课程(场次),须统一考
试时间。
三、命题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命题工作。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命题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教学内容,重点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技巧的运用能力。题目覆盖面要大,题型应丰富,保证命题的质量。命题应难易结合,题目分值设置合理,科学体现区分度。
1.笔试考核命题要求
各教学单位的各门考试课程须同时准备两套水平相当的试卷,即A、B卷,个别课程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试卷套数(保证每一场次使用一套试卷,并准备一套备用卷),以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试卷须经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单位负责人两级审批,并将样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审批表、试卷选用确认表及试卷汇总表整理备案。
2.非笔试考核命题要求
若期末考核形式为考察、论文、作品等其他非笔试形式,请各教学单位制定好非笔试考核规定与执行办法,保证非笔试考核评定方法客观、合理、准确、严谨。
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督导组专家在下学期对各教学单位的考试相关资料进行抽查。
四、考核资料保管与监考
各教学单位须做好考前试卷的印刷及保密工作。各教学单位考前要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倡导学生诚信考试。考试过程中各教学单位领导及监考教师应严格考场纪律,加大监考力度,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如有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发生,立即按照《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津外大校〔2017〕64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充分利用考场座位,能间隔2个座位的情况,不能间隔1个座位;考试座位需前后对齐(有坏桌椅或者辐射状教室除外);参加考试的学生需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在计算机机房和语音室考试的课程需要提前做好停电紧急预案;考试期间去往滨海校区的班车严禁车等人,以免影响考试,并做好因班车延误影响考试的预案工作。
五、成绩评定与登录
各科考试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成绩评定工作,并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做好考试成绩分析,填写教学总结表和考核成绩分析表。任课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试成绩。
本学期所有课程登录考试成绩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7时。
六、重要提示
1.各单位在执行考试前须进行教学班名单核对,形成准确的教学任务考试名单。此项工作教务处另行通知。
2.本学期排考工作全部通过树维教务系统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准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包括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的安排),通识课排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专业课、辅修和微专业课程排考均由开课部门自行安排,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和申请缓考学生名单全部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仔细确认并通过树维教务系统进行操作,以确保学生考试名单和成绩录入工作的准确性。
3.为确保考试名单的准确性,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准备各科目考试签到表,考试当天由监考老师组织到场的学生进行签到确认,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及时回收签到表,并仔细核对参加考试和申请缓考学生名单。
4.由于辅修、微专业课程涉及多个年级、多个学院,原则上辅修、微专业考试安排时间不安排其他课程考试。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