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现实问题进行研究探索的一种实践形式,也是对学生本科期间所构建知识结构的一次全面梳理。为顺利完成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对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选题及资料收集阶段
时间:2024年10月—2024年11月15日
请各学院完成以下工作:
1.指导教师培训,尤其加强对新指导教师的培训。
2.学生动员,举办毕业论文相关讲座。
3.选题审定,学院须对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把关,避免题目过大,各学院论文选题方向和题目必须经校(院)内外同行专家审定。
4.论文撰写形式
所有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既可以采用传统学术论文的形式撰写,也可结合其他形式进行毕业设计。为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外语类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写作应符合学术规范,可采用学术论文、翻译作品、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除翻译作品外,一般应使用所学外语撰写。对学生实践能力要求较高的非外语类专业应鼓励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如:计算机软件设计与开发、动画设计、影视作品创作、新闻采访、社会调查、创业计划书等形式,使毕业设计与社会实践充分结合,加大应用型毕业设计的比例。毕业设计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最终须以作品和一篇阐述毕业设计思想、理论基础、关键技术和创新点等元素在内的论文型文档的形式呈现。
5.各学院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名单,答辩委员会名单。
二、毕业论文提纲及论文撰写阶段
教务处将不再对毕业论文(设计)提纲截止日期、毕业论文终稿截止日期、论文稿数进行规定,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答辩截止日期等自行制定要求。
要求:
1.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的选题、结构、内容等进行认真指导,并对文字、格式等给予严格把关。
2.指导教师在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须详细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表。
3.在2025年3月14日前,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由学院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三、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与答辩阶段
时间与内容: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成绩评定截止日期由学院自主确定,答辩截止时间:
本科第一学位所有答辩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
二次答辩、辅修学位答辩工作截止日期:2025年6月5日。
要求:
1.评阅人评定成绩应在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不公开的情况下进行。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分组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
3.指导教师的评语要专业,能够合理指出论文的优缺点,评语与打分应相符。
4.各学院于2025年5月16日前在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5.需举行二次答辩的专业应提前做好安排。
四、毕业论文工作总结阶段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
要求:
1.各学院完成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与汇总等工作。
2.各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3.各学院须检查毕设系统内学生毕业论文过程文档的完整性,需存留毕业论文纸介版一份。
4.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含总体状况、经验、不足、成绩分布等)。
(2)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五、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端正学术风气,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将继续对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含辅修学位毕业论文)进行100%查重。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实施细则》,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1.查重范围和查重方式
各学院应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100%查重,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所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进行查重,其文字重合率不得超过15%。同时对各学院其他论文(设计)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查重。
2.检测标准
学校参考国内其他高校检测标准,要求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最高文字重复率(指毕业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不得超过20%。各学院可以在此标准内,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的最高文字重复率。
六、特别说明
1.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教育部专家就本科生毕业论文反馈意见建议,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过程管理,加强教师对论文的指导。同时,对论文的选题要严格把关,一是避免论文题目过大、过空,使学生难以在学士论文中描述清楚,造成论文内容空泛;二是论文选题不能偏离学生所学专业和专业方向,各专业要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指南》的规定进行选题,不论是毕业论文还是毕业设计,选题一定要和专业方向紧密相关。教学单位要有措施地提高学生论文质量,避免内容过于肤浅,鼓励有能力的学生提高研究难度。
2.教务处修订了《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津外大校〔2019〕65号),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出台的文件,修订本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可以进一步补充、细化,但不能与学校文件不一致甚至有冲突。
3.要注意对论文相关表格填写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表格中所有评语或意见要详细一些,不能仅写“同意”,要根据学生填写的内容做出有针对性的评语,如题目审批表、中期检查表、开题报告等表格。
4.各外语专业自行统一文本版式,目录、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等须用词一致,格式、字体、字号要统一,外语类专业毕业论文字数不能低于4000字,具体要求由各外语专业自行确定。各非外语专业参照《天津外国语大学用中文撰写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与规范》,统一论文格式;非外语专业论文字数原则上要求不低于8000字;毕业设计除作品外,还要附论文型文档,论文型文档撰写规范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具体要求由各专业自行确定,不能低于学校标准。
各外语专业的论文须有外文和中文摘要;各非外语专业的论文须有中文和英文摘要。论文目录(含页码)应由Word自动生成后,再适当调整其格式,目录各级标题应逐级缩进。参考文献要注意其种类、学术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如不能大部分文献都是教材、百度百科、网络博客文档和学位论文等;文献不能过于陈旧,近5年的文献不能少于三分之一。论文(设计)参考文献的总数不少于15篇,其中非外语类专业使用的英文文献不能少于3篇。每篇参考文献须在正文中对应标注。在扉页与摘要之间加入“毕业论文诚信声明”,在参考文献之后加入“致谢”,皆单独成页。
5.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要关注成绩分布的合理性,力争成绩呈现正态分布。毕业设计的评分要以作品为主以论文型文档为辅的评分原则,建议作品占比60%,论文型文档占比40%。
原则上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优秀(90分以上)率不超过15%,良好(80-89)率不超过60%,中等(70-79)率不超过60%,及格(60-69)率不超过15%。
6.教务处提供统一的电子版论文封面样式,封面上的内容须打印,不得手写。论文封皮选用120克或150克左右的白色封面纸,黑白打印。论文须胶装,并切割整齐,不可用塑料夹、回形针、文件夹或订书机等固定或装订。建议在答辩定稿后再打印胶装论文。
7.在天津外国语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论文相关信息、材料填报的时候,请学院结合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为学生和指导教师细化填报要求。确保到明年毕业论文抽检时,从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导出的论文相关信息与教育部要求保持一致(论文题目、关键词和研究方向须为中文;关键词数量在3-5个之间,用中文分号分隔;论文研究方向最多填两个,不能与专业名称相同;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不能完全相同;论文指导教师若为外教,须填写英文名字等),提前为明年全国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论文撰写质量和论文管理水平。
天津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