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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0-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职能处室、教学单位: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督办函〔2023〕12号)。按照有关部署,现开展我校今年此项工作,并对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监测数据填报要求

做好一本电子底账,为我校今年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提供《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评估必备材料,为学校数据库组建,信息化管理等提供依据和支持。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认真做好数据整理与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避免漏报、误报,按时提交国家数据平台。

二、各阶段时间安排

批次

完成时间

承办单位

备注

A1批次

11月1日

校办


A2批次

11月2日

教务处


A3批次

11月3日

教务处

教育技术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B批次

11月10日

各部门、各单位

部分BC批次可同步填报

其中B1

关系型教学数据,优先填报



其中B2

非关系型教学数据



C批次

11月10日

各部门、各单位

部分BC批次可同步填报

说明:各部门、各单位账号、批次、操作手册等基础信息可从教务处获取。

三、工作提示

请各部门、各单位登录国家数据平台(udb.heec.edu.cn),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教务处为数据填报提供咨询和答疑,必要时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电话:23288541,联系人:吕莹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是构建新型高等教育质量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本年度填报,鉴于时间特别紧,且填报数据直接为我校今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所使用,请各部门、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