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生教学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教务处、校团委的指导下,依靠全校本科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委员会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委员会将负责全校所有教学单位的本科教学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及管理工作,让学校更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教学动态,并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及管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为使委员会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章程。
一、宗旨
委员会以“反馈教学信息 提高教学质量 服务学生成长”为宗旨,通过合理有效收集本科教学信息,切实可行地反馈并监督解决教学过程中的意见和问题,不断促进教学工作的良性发展。
二、工作职责
(一)充分发挥委员会联系学校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本科教学管理活动,表达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二)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准确地了解、收集教学运行过程中和日常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信息,并反馈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情况和教学改革中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三)反馈学风状况,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参与、课外自习、课外作业、考风考纪等;反映学生对教学条件方面,包括教材、教学场所、教学设备等的意见和建议。
(四)委员须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工作、例会,随时关注教务处发布的有关信息和工作动态。向所在学院的同学宣传学校有关教学的各项规定及各类教学信息,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作用。
(五)委员会须发挥积极的“咨询”作用,提炼选题,提出本科教学及教学改革的提案,定期发布学生对教学的建议,为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和教学改革提供重要参考。
(六)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创造良好的教育、学习和生活环境。组织广大同学开展与教学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营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机构设置
委员会工作接受天津外国语大学教务处和校团委的指导,下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聘连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任职具体条件:
(一)具有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良。
(三)委员对大学学习和校园生活有敏锐的观察力, 并注意听取学生意见,做事公正公平、实事求是;有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关心学校事业发展,愿意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并有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委员要有一定的领导力,还应有较强的写作、调研和协调能力。
四、工作方式
(一)委员会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谋划下一季度工作安排。
(二)委员会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规范等要求,通过上课、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每月向教务处集中反馈一次教学信息。
(三)委员会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不定期向学校反馈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急需处理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教务处、校团委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