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学信息反馈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鼓励领导干部积极深入教学一线,密切联系广大师生,及时了解、掌握教学信息,检查、督促教学工作,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课堂听课制度。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处级干部。
二、听课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所开课程。
三、听课要求
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每次听课2学时。第1至2周内,
领导干部至少听课1次;第3至15周至少听课1次。领导干部进课堂听课应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侧重课堂教学中的相关环节,注重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听课情况和教学设施情况,并在课前或课后主动与师生交流,发现、分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听课方式
采用相对集中与随机听课相结合的方式,所听课程由领导干部自行决定,不需提前通知任课教师,领导干部需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向任课教师示意说明。授课教师需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
五、组织管理
(一)处级领导干部进课堂听课作为一项制度化的工作长期开展。处级干部听课完成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听课记录将作为教师和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教务处负责提供课表,校级领导与职能处室领导干部由组织部与教务处协调安排,各教学单位领导由本单位协调安排,鼓励两校区领导干部进行交叉听课,全面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情况。领导干部在听课结束后,须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三)组织部与教务处收集、汇总、整理领导干部听课反馈信息,并将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
六、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